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、省有关单位:
根据《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(苏发改规发〔2020〕5号)及有关规定,我们对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和省有关单位报来的建设2020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的文件及申报方案进行了严格的评审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建设江苏省空气污染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等176 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(详见附件)。
二、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要围绕国家和我省创新驱动战略,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,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推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产学研用金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。
三、请你们督促各依托单位按照《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,抓紧创新平台的建设工作。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条件,优化建设方案。涉及新建项目的,要按照国家、省有关规定落实规划、土地、环保、安全、资金及行业准入等建设条件,对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,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项目开工建设的要求。
四、请你们加强对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营的管理、指导和协调推进。着力提高研发和工程化试验能力,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防护,引导其健康发展,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五、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。省工程研究中心完成建设任务后,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建设期总结报告,对于符合条件的,纳入省工程研究中心平台管理。
省工程研究中心实行动态调整、优胜劣汰的运行评价机制和运行情况年报制度。
六、获得省发展改革委认定的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统一命名为“江苏省×x工程研究中心”, 英文名称为:“Jiangsu Province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xx”。各省工程研究中心可根据制作样式(见《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)自行制作铭牌。
附件:2020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
江苏发展改革委
2020年12月30日
附件: